張貼日期: 2023-01-19 13:18:58 點閱:165
檢送教育部「各級學校112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宣導資料1份(如附件)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13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22800120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提醒學生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學生傷亡事件之發生。 |
三、 |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