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溪州鄉成功國民小學學校社區共讀站:書海方舟

 

 彰化縣溪州鄉成功國民小學學校社區共讀站:書海方舟

 

成功國小學校社區共讀站於2018年落成,由全校師生共同命名為「書海方舟」,除了營造有書香兼具未來性、多功能性的氛圍的閱讀空間,為全校師生與社區民眾創造舒適友善的閱讀環境外,也是主題式教學的教學學習空間,多元的以圖書、文字、圖片、聲音、影像搭配變換專題書展、配合教學主題或社會重要議題不定期辦理展覽,滿載豐富書籍供全校師生及社區民眾人文涵養,室外廊道也具有視覺藝術作品的公共藝術特殊性。

 

 

彰化縣溪州鄉成功國民小學學校共讀站使用規則

中華民國11096日行政會議通過

 

 壹、彰化縣溪州鄉成功國民小學學校共讀站(以下簡稱本站)為提供師生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,以及促進社區閱讀風氣訂定本規則。

 

貳、空間介紹及開放時間

一、開放時間:

依本校上班時間,中午12:00-13:30休館,假日不開放。

二、寒、暑假: 週一~週五:08:00~17:00,中午12:00-13:30休館。

#備註:社區共讀站開放社區人士使用,但不提供校內停車。倘有其他特殊情形,如防疫期間,本校有權暫停開放。

 

 參、借閱規則

一、本站出借圖書以本校教職員工(含退休人員)、學生和開放社區經本校許可人員為限;站內閱讀為原則。

二、借閱證申請:

(一)教職員工及代課、實習老師:請本人至教務處填寫資料,辦理登記。

(二)學生:借書證。

(三)社區人士:請本人攜帶證件至教務處辦理登記,證件核對後現場歸還,借閱證申請表如附件。

四、借閱圖書時,請自行從架上選取,本人到服務台辦理借出登記手續。

五、借出站外圖書及相關資料數量及限期分別規定如下:

(一)圖書:每人最多三冊,借期30天,得續借一次。

(二)雜誌、非書、影音光碟及特藏類僅限站內閱讀,不開放借閱。

(三)如有逾期未還、污損等,應照價賠償。(如遇所遺失之圖書絕版或確定無法於市面購得,則由本站指定相同作者或相同價位之類似著作做為賠償,不得有異議。)

七、辦理續借手續時,需持借閱證到站辦理。

八、逾期處理辦法:

(一)學生:借書逾期歸還者需過14日後,方可再次借閱圖書。

(二)教職員工:借書逾期需先歸還,方可再次借閱圖書。

(三)社區人士(個人):逾期一天一冊罰款新台幣五元,罰款最高為該館藏原價,繳清罰款並歸還館藏後,方可再次借閱圖書。

 

肆、賠償辦法

一、凡借閱本站圖書有污損或遺失時,應依本規則賠償。

二、凡借本站圖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視為污損: 1.圈點;2.批註;3.撕破;4.水漬;5.缺頁;6.切割。

三、凡遺失本站圖書,依照原著作者、出版書局自行購買賠償。

四、學生須償還者,通知其家長負責賠償。

五、學生凡經催繳三次,仍逾期未還者,視同遺失處理。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更正。

六、社區人士(個人)請參閱第參條第八款。 

 

伍、服務項目

一、閱覽:凡本校教職員工學生於本站開放時間,均可在館內閱覽,並利用各種資料。(請參考館內閱覽一般限制)

二、借書:本站出借圖書以本校教職員工(含退休人員)、學生和開放社區經本校許可人員為限。學生憑學生證,教職員工憑本站之條碼編號,開放社區人員請憑證至本站服務台辦理借書手續。(請參考借閱規則)

三、借用場地、設備:

       借用本空間或其他設備,由借用單位或教師於使用前,至學校教務處登記提出申請。若需使用冷氣設備,依總務處公告為準。

 

陸、站內閱覽一般限制:  

一、入站時請將私人提包、書包、飲料及私有圖書放置在存物櫃內。

二、凡入站閱覽圖書、雜誌、報章,務請閱後仍置原處,切勿任意攜出。

三、閱覽時,務請保持肅靜,注意清潔。

四、借閱圖書、雜誌、報章,請勿裁剪、污損、調換。

五、閱覽人請勿抽菸,吃零食及高聲談笑。

 

柒、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*